深圳与东莞的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众多深圳市民选择在东莞购房,享受更低的房价和更宜居的生活环境。购房资金问题成为一大难题。本文将为您解读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提供东莞购房实操指南,助力您轻松实现购房梦想。
一、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1. 贷款额度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2. 贷款利率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3. 还款方式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4. 贷款期深圳公积金贷款东莞购房限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东莞购房实操指南
1. 了解东莞房地产市场
在购房前,首先要了解东莞的房地产市场。包括房价走势、区域分布深圳公积金贷款东莞购房、配套设施等,以便选择合适的购房区域。
2. 确定购房预算
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购房预算。在预算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房源。
3. 查看房屋产权
购房前,一定要查看房屋产权,确保房屋无产权纠纷。
4. 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
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对于深圳市民来说,深圳公积金贷款是较为理想的选择。
5. 准备贷款所需材料
办理深圳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房屋证明材料;
(3)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6. 办理贷款手续
提交贷款申请后,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办理贷款手续。
7. 收房入住
贷款发放后,办理收房手续,入住新家。
深圳公积金贷款为深圳市民在东莞购房提供了有力支持。了解相关政策,掌握实操指南,有助于您顺利实现购房梦想。在购房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选择正规开发商和房产中介;
2. 仔细阅读合同条深圳公积金贷款东莞购房款,确保自身权益;
3. 合理规划还款计划,避免逾期还款。
祝愿您在东莞购房顺利,开启美好新生活!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深圳公积金贷款东莞购房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三、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深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分户籍,都可以向东莞、中山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购房,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将协助职工办理深圳公积金缴存证明。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深圳公积金贷款东莞购房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份);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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